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表示,吉隆坡高庭裁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附加御旨无效,并驳回其司法检讨申请的决定,可能对宪法所赋予国家元首及马来统治者的权威、主权与地位带来削弱与侵蚀的风险。

他说,伊党严肃看待高庭的裁决,也坚持司法裁决必须受到尊重,因为法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之一。不过,他强调,尊重法庭并不等同于放弃宪法所保障的言论与表达自由,尤其当相关判决被认为可能重新诠释、限制甚至否定宪法中明确且专属赋予国家元首、统治者及各州元首的权力时,社会有权提出讨论与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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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基尤丁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赦免、缓刑及减刑权力属于国家元首、各州统治者及州元首的自由裁量权,并通过特赦局行使。这项行政权力不需要司法核准,也不受行政或政治层面的认可所约束。

他强调,国家元首在宪法框架内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命令或指示,皆应被视为合法有效。任何行政上的疏漏、文件处理争议、延迟披露或选择性承认,都不应成为削弱、拖延或质疑王室决定合法性的理由。

“任何试图将统治者的赦免权置于司法或官僚体系控制之下的做法,都可能违反宪法精神,并进一步侵蚀马来统治者在宪法下所享有的权威、主权与地位。”他说。

基于上述立场,达基尤丁指出,伊党认为由第16任国家元首直接作出的附加御旨,理应获得承认并立即执行,不应受到司法或行政程序的阻碍,其处理方式应与2018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获得特赦时的情况一致。

他也强调,宪法原则不能因政治需要或个人因素而选择性适用,尤其在赦免权的行使上,宪法并不容许对人民有所区分或等级之别。

“任何不公平或差别对待的观感,都会动摇公众对宪法及法律制度的信任。”他说。

达基尤丁同时表明,伊党全力支持纳吉向更高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认为上诉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保障,必须在自由、公正及不受偏见的情况下行使。

他也呼吁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当局,应秉持宪法精神,以勇气、透明与忠诚的态度履行职责,确保正义得以伸张,并维护国家元首及各州统治者的尊严与主权。

吉隆坡高庭法官陆意清昨日裁定,据称于2024年1月29日发出的“特赦附录”并未在同日召开的第61次特赦局会议中审议或表决,因此不具法律效力,并据此驳回纳吉要求以居家方式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纳吉的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随后表示,将针对裁决提出上诉。

现年72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特赦局于2024年2月2日宣布将其刑罚减半,监禁期由12年减至6年,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意味纳吉最早可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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