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争取政府落实据称已获批准的居家服刑附加谕旨,而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持续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过,实际上我国目前尚未有任何明文法令,正式规范居家服刑制度。

内政部早前确实曾计划推动“居家扣留法案”,并原定于今年底提呈国会审议,但迄今仍未付诸国会程序。该法案在酝酿阶段便掀起争议,外界质疑有关立法是为纳吉量身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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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案构想最早可追溯至去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的《2025年财政预算案》正式讲稿中。讲稿内容显示,政府计划拟定新法,允许涉及特定罪行的被告或囚犯,申请以居家拘留方式替代传统监禁。不过,当时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安华在提呈预算案时,并未口头宣读相关内容。

根据讲稿说明,拟议中的新法将允许符合条件者,在拘留期间被安置于合适地点,如私人住所、看护机构或员工宿舍,并由监狱局负责制定监管条例及执行监督。

有关建议随即引起社会质疑,不少声音认为这是为特定人物铺路,甚至担心纳吉可能借此机制提前出狱。

对此,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随后澄清,居家服刑法案的初衷,是赋予法官更大裁量权,让部分被控后因不获保释的被告,可在佩戴电子追踪装置的情况下,以居家拘留方式接受看管,但明确不适用于已被定罪的囚犯,包括纳吉在内。

他也列明多项不符合居家拘留条件的案件类型,包括涉及死刑或最高刑罚为30年监禁的罪行、触犯刑事法典第6、6A及6B条文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违反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3A条文的罪行,以及刑罚超过10年的严重犯罪。

此外,涉及贩毒、家庭暴力、受害者为孩童,以及刑罚包含强制鞭笞的案件,同样不在居家拘留的适用范围内。

赛夫丁也补充指出,目前全国约有2万8000名不获准保释的被告被羁押在监狱,长期造成监狱人满为患,因此当局希望通过相关立法,缓解监狱过度拥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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