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顶发生的旅巴车祸中,印裔司机因危险驾驶和无照驾驶被控,但不认罪。主控官要求他交出驾照时,他却声称没有驾照。被告阿南古马(32岁,来自巴生)最终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被指控于6月29日早上10时20分,在云顶路16.5公里(下山方向)驾驶旅游巴士,导致2名中国游客张平及王树红死亡,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不超过10年,并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

此外,被告还被控在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旅游巴士,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6(1)条文。若罪成,可被罚款不少于300令吉,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个月,或两者兼施。

在法庭上,被告求情称,他从事旅巴司机工作,每月薪金1000至1500令吉,需抚养行动不便的残障母亲,希望推事降低控方提出的1万2000令吉保释金额。推事西蒂爱莎最终将保释金调降至8000令吉,并指示被告委任律师。

该案将于8月7日在文冬法庭进行文件处理。事故发生于6月29日早上10时20分,被告驾驶的旅巴在云顶下山路段翻覆,造成2死19伤。21名死伤者中,有3名大马人,包括司机及两名导游,其余17人均为中国游客。调查还发现,被告有27张交通违规罚单,包括没有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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