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沙巴自民党主席张志刚表示,目前马来西亚正站在一道令人不安的分水岭上。过去十多年,一宗又一宗高度敏感、至今未完全厘清的案件不断累积,逐渐拼凑出一幅令人忧心的图景:国家问责体系的裂缝正在扩大,而公众对法治的信任正被持续侵蚀。
从2016年社会活动人士安里仄末失踪、乔书亚·希尔米牧师与妻子露芙·西特普人间蒸发、2017年许景城牧师在闹市被掳走,到近年拿汀斯里林在前往反贪会途中失联,以及马六甲榴梿洞葛三名青年遭警方击毙的争议性事件——这些看似独立的案件,实则共同指向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当国家权力被质疑时,谁来真正追责?
事实本身已足够震撼。闭路电视画面与多名证人证词清楚显示,许景城牧师是在白天、公开场合被多名男子以三辆黑色休旅车带走。随后,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展开公共调查,并认定许牧师与安里皆为强迫失踪的受害者,调查更指向警方政治部涉案。高等法院在两起民事案件中作出判决,裁定国家需承担责任,并向家属作出赔偿。然而,判决之外,最核心的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涉案者从未被绳之以法,而失踪者至今仍生死未卜。
类似的不安情绪在近期事件中再度浮现。2025年4月,拿汀斯里林在配合反贪会调查途中失踪,调查虽仍在进行,却迟迟未能向公众交代明确方向。同年11月,榴梿洞葛警方行动造成三名21至29岁青年死亡,警方声称是正当防卫,但家属、律师与公民社会却提出大量疑点,要求独立审查。
长期关注这些案件的人不难发现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调查进度缓慢、资讯披露有限、关键细节被“国家安全”或“执法敏感性”所遮蔽;即便法院或人权机构已作出明确判断,刑事责任与纪律处分却始终停滞。这种落差,正是公众不信任不断加深的根源。
在榴梿洞葛案中,警方的说法与现有证据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警方指称嫌犯持巴冷刀反抗,警员被迫开枪自卫;但流出的长时间音讯显示,三人全程配合,并无明显抗拒;法医报告亦指出,其中一名死者的中弹轨迹呈现自上而下,子弹由鼻部进入击中心脏,与其被迫跪地的说法高度吻合。正是在舆论与证据压力下,总检察署才于2025年12月16日指示将案件重新定性为谋杀调查。然而,即便如此,调查是否真正独立、公正,公众依然难以放心。
问题并不只是个别案件的真相,而是制度是否还能自我纠错。强迫失踪与可疑致命执法行为,直接触及《联邦宪法》第5(1)条所保障的核心权利——生命与人身自由。当个人被国家机构人员带走、下落被刻意隐瞒,这在国际人权法中被视为最严重的侵犯之一;而在缺乏迫切威胁的情况下使用致命武力,则可能构成法外处决。受害者家属承受的,不只是丧亲之痛,更是长期被不确定性、沉默与拖延折磨的二次伤害。
这些案件也赤裸裸地暴露了“有罪不罚”的结构性问题。法治的核心,在于国家权力必须受法律约束,并接受独立监督;当执法机构被视为可以绕过程序、自行其是,国家便不再是保护者,而成为恐惧的源头。调查若缺乏真正的独立性,或由与潜在涉案者存在体制关联的单位主导,公众信任几乎必然崩塌。
信任一旦流失,后果并非抽象。有效的警务高度依赖公众合作;若人民普遍相信“被捕可能致命”“被拘留可能消失”,他们将选择沉默、不报案、回避执法人员,最终削弱公共安全本身,形成恶性循环。
正因如此,建立一个真正独立、拥有调查与纪律实权的警察问责机制,早已不是新主张。2005年皇家委员会即建议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不当行为委员会(IPCMC)。2019年,该法案一度提交国会,却在强烈反对下被撤回。取而代之的,是权力有限、被批评为“无牙老虎”的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IPCC)——一个只能向由内政部长与警队高层组成的委员会提出建议的机构,其独立性与效力自然饱受质疑。
要修复制度诚信,无法再依赖象征性改革。重新检视并落实具实权的IPCMC模式,需要明确而坚定的政治意志。希盟竞选宣言中曾清楚承诺,在执政首个任期内成立IPCMC,并全面调查包括羁押死亡在内的警察不当行为。这不是边缘政策,而是衡量“昌明政府”是否真正尊重法治的关键指标。
如果权力滥用持续被纵容、问责持续被稀释,马来西亚所面临的风险并非夸张的修辞,而是真实存在的制度滑坡。一个民主国家,不能让强迫失踪与可疑枪杀变成“常态新闻”。真正的考验在于:当国家权力被质疑时,国家是否有勇气追究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