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水警突袭老杂货店,指控其在没有酒牌的情况下出售罐装啤酒。业者对执法队在没有出示任何执法文件的情况下欲充公货物表示不满。
甘孟大街金智贸易的业者温继生表示,今天中午12时许,一组便衣警员乘坐私家车来到店内,声称其杂货店在没有酒牌的情况下出售罐装啤酒,并表示打算当场充公某品牌的罐装啤酒。
“我店今天早上刚进了一批100箱、每箱24罐的某品牌罐装啤酒,总值约1万5000令吉。对方只出示了警察证,但没有任何执法公文,因此我拒绝让他们搬走啤酒。”
温继生说,当时对方无功而返。不料下午3时许,他们又再次上门,声称是依据1976年国产税法令执法,并有甘孟警局的警员随同前来,证实执法警员的身份,要求他们配合调查。
“我经营杂货店超过40年,从未出售需要酒牌的瓶装啤酒或烈酒,也从未听说出售罐装啤酒需要申请酒牌。我对警员指我违反酒牌条例感到不解,并对他们的执法手法表示非常不满。”
“对方仅简单出示警察证就要我们交出货品,而且搬上车的啤酒并没有当场点数,这对我们非常不公,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他表示,对这次被取缔感到非常无辜,因此向多人求助,包括彭州消费人及人力资源委员会主席沈春祥,都被告知出售罐装啤酒不需要申请酒牌。
沈春祥表示,对便装水警上门取缔杂货店但没有按照执法程序的行为感到不满,并第一时间向关丹县警区主任旺莫哈末扎哈里助理总监反映此事。
“警区主任告知,便衣警员在执法时必须出示警察证,如果需要充公物品,必须将搜查证和报案书交予当事人。”
他说,警区主任承诺会查清此次行动情况,他将继续跟进此事,以给予当事人一个公道。
关丹警区主任旺莫哈末扎哈里助理总监通过WhatsApp回应,指上述案件由水警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