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人妻A女与丈夫B男共同经营潜水店,因信任将闺蜜C女介绍给丈夫认识,并多次相约一同潜水旅游。不料,B男与C女在频繁接触下逐渐亲密,发展成婚外不伦关系,甚至在环岛旅途中及自家顶楼偷情。A女得知后愤而将C女告上法院。

判决书显示,A女与C女曾同在知名房仲公司任职,离职后仍保持友谊。因C女常抱怨生活压力,A女便介绍她认识丈夫B男,并三人多次参与潜水活动。

Advertisement

2023年12月6日晚间潜水后,B男与C女在潜水店饮酒聊天,谈及C女对婚姻与工作的不满。B男首次主动亲吻遭拒,但第二次亲吻时获得回应,二人在客房拥抱入睡,隔日发生首次性行为,并一同去药局购买避孕药。

2024年1月13日至19日,B男与C女环岛旅行期间每天共同过夜,并多次发生性行为。B男甚至提前购买情趣内衣与情趣用品,并在旅途中使用。此后一年间,两人陆续利用机会维持不伦关系。

直到2024年12月15日,A女在丈夫手机中发现大量亲密对话,当天B男仍在家中顶楼与C女发生性行为,事态曝光。

法院审酌双方身份、加害程度及A女精神痛苦程度,判决C女须赔偿A女新台币5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上一则新闻分手10年合作发型师 张韶涵巡演造型翻车
下一侧新闻独中生被指行为不当 学校见家长兼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