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缠身而接下友人牵线的“差事”,新加坡一名男子与另外两人合谋,将镀金戒指送往不同当铺典当,短短5天内骗取6140元新币(约1万9429令吉)。

除了上述诈骗行为,被告还涉及多项违法行径,包括冒用阿姨的身份证签购电话配套,再转售所得手机等。法院最终判处他入狱26个星期、罚款1000元新币(约3164令吉),并禁止在24个月内考取任何级别的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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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林伟俊(25岁)共面对13项控状,涵盖欺骗及触犯公路交通法令等罪名。他昨日承认其中6项,其余控状则在法官判刑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另两名涉案者为被告的朋友林伟龙及郑家鸿。2024年7月前后,一名自称“达尔”的陌生男子联系林伟龙,表示只要协助将“金戒指”拿到当铺典当,即可抽取典当金额的15%作为酬劳。

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金戒指”实际上只是镀了一层金的银戒指。林伟龙得知被告与郑家鸿经济拮据,且两人仍欠他款项,便将这份“工作”介绍给他们,并声称会有供应商提供戒指。

三人同意后,“达尔”安排人员将戒指送至义顺一带交给林伟龙。2024年8月2日至6日,三人先后前往不同当铺典当6枚戒指,合共骗得6140元新币。

作案过程中,通常由被告或郑家鸿进入当铺进行典当,其余两人则在外等候;其中一次,郑家鸿曾单独犯案。

得手后,被告与郑家鸿将所得现金的85%交给林伟龙,再由后者汇款给“达尔”。两人在领取佣金后,也各自交付一笔金额不详的款项给林伟龙,用以偿还债务。

被告于2024年8月15日落网。调查也揭露,他在同年2月曾两度冒用阿姨的身份证签购电话配套,取得两台苹果手机,并分别以1300元和1400元新币转售给手机店。

此外,2024年1月25日凌晨,被告驾车遇上交警设下的路障,警方发现他无照驾驶,并使用友人的租车账户租车,车辆亦未投保第三方保险。

同案中,林伟龙早前已认罪并被判入狱20个星期;郑家鸿则面对7项包括欺骗及无照驾驶等指控,认罪后被判坐牢15个月又8个星期、罚款2900元新币(约9176令吉),并在30个月内不得考取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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