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涉及违反《港区国安法》一案周一宣判,法庭裁定其多项控罪成立,惟暂未即时判刑,法官要求黎智英在明年1月前提交求情信,之后再行裁决刑期。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黎智英与《苹果日报》旗下三家公司,分别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前者属《港区国安法》下的严重罪行,后者则为一般刑事罪名。
涉案公司包括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
案件宣判当日,黎智英的妻子与儿子到庭旁听,香港荣休枢机主教陈日君亦现身法院。
此外,黎智英因牵涉“反送中”运动相关案件,被指与“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串谋,再被加控一项勾结外国势力的罪名。
案件由高等法院审理,三名主审法官分别为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运腾及李素兰。审讯自2023年底起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历时156天。
控方在庭审中指出,黎智英身为知名传媒商人与民主派支持者,在2019年反修例风波期间,与《苹果日报》高层等人策划并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根据控方及从犯证人的证供,黎智英被指涉及多项行为,包括向相关人士提供资金、策动反修例行动、推动外国制裁中国,并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仍未停止相关活动;同时亦被指安排刊印煽动性特刊,鼓动民众上街,并游说外国阻止香港订立国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