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南投中台禅寺一场禅修活动,竟爆出骇人听闻的性侵案件。一名李姓男子在禅修班期间,涉嫌在同修的饮料中掺入含有 FM2 成分的安眠药,趁对方意识不清时多次实施性侵与猥亵行为,并将全过程拍摄留存。案件经法院审理后,李男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4个月。
根据南投地方法院判决内容,案件发生于去年11月。李男与被害人阿伟(化名)同为禅修班成员。11月10日深夜,李男在寺内将安眠药混入阿伟的饮料中,待对方昏睡后,对其实施口交及手淫,并以手机拍下过程,存入个人电脑与行动硬碟。隔日,他再度以相同手法迷昏阿伟并进行猥亵,同样拍摄留证。
法院指出,李男在初次得手后并未收手,而是变本加厉。自11月22日至27日,连续6天夜间反复以掺药方式使阿伟失去意识,并实施猥亵及性侵行为。短短17天内,李男共犯案8次,且每一次都以手机录影或拍照保存。
案情曝光后,警方查扣大量不雅影像证据,包括照片87张、影片截图8张及多段性影像档案。检方随后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名将李男起诉。
庭审中,李男坦承犯行,但辩称自己长期饱受失眠困扰,向医院领取安眠药物,并不知道所使用的药物含有第三级毒品 FM2,强调下药目的是让对方昏睡,并非让其染毒或成瘾。
合议庭审酌认为,李男为满足个人私欲,利用药物让同修失去意识,多次实施性侵与猥亵,对被害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行为极其恶劣。不过,法院也采信其可能并不清楚药物成分的说法,认定其主观目的在于迷昏被害人,而非施用毒品。
量刑时,法官也考量李男无前科、过往品行尚可,案后已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并分期赔偿,目前从事股票投资、收入不稳定,且需扶养父亲并负担两名妹妹的医疗费用等因素,最终判处他犯下3项“以药剂犯强制性交并拍摄影像罪”及5项“以药剂犯强制猥亵并拍摄影像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4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