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两名银行职员因涉嫌以虚构的银行投资计划欺骗一名女子高达30万令吉,11日早在三马拉汉推事庭被提控,并当庭否认所有指控。其中一名被告是本案中第四位遭起诉的银行职员。
31岁的首名女被告周三已在古晋推事庭面对另一项涉及1万6000令吉的类似诈骗指控,当时她同样选择不认罪。截至目前,已有两男两女、共4名银行职员因同一系列骗局陆续被控。
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在外
被带上庭的两名被告分别为31岁女子及41岁男子。推事莎菲扎阿都拉萨批准他们各以1万令吉保释,需有两名担保人,并将案件订于明年1月26日进行审前案件管理。
控状指,两人在今年8月19日于一间银行分行联手实施欺骗行为,因而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同读于第34条文(共同犯罪)。此项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长10年、鞭笞以及罚款。
推事同时指示两名被告交出护照,并须每周到邻近警局报到。
控方一度要求每人50万保释金
副检察司莫哈末法兹里早前向法庭寻求更严厉的保释条件,建议为每名被告设下50万令吉保释金,并指两人日后预计还会面对《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下的额外指控。
他强调,案件涉及巨额损失及公众利益,加上逃跑风险不可忽视,高额保释金将发挥有效的遏阻作用。
不过,首名女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商客隆驳斥,指50万保释金“形同预先判刑”,更像是意图将被告直接关入牢房。
41岁男被告的律师凯里尔阿兹米也指出,其当事人长期居住在古晋,是家庭经济支柱,且毫无犯罪记录,不存在潜逃可能。
最终,法庭采纳辩方意见,维持较低的保释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