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对母女因服装“不符合规定”而被拒绝进入警局报案一事引发热议后,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强调,无论民众穿着如何,警方都必须受理报案,不得推诿。
赛夫丁指出,虽然政府提倡公众在公共场合穿着得体,但这绝不能成为警方拒绝受理案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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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现行的警局衣着指南只是参考标准,不能阻碍人民在需要帮助时进入警局,尤其是在紧急或事故情况下。
“如果发生突发事故,警员必须立即接受报案,在这点上没有任何妥协。”他说。
赛夫丁是在今日出席内政部常月集会时发表以上谈话。
事件起因于日前一对母女在发生交通意外后,到野新警局准备报案,却因裙子长度未过膝,被警员拒绝进入。两人最终到附近商场购买长裤后才获准报案。
对此,马六甲总警长拿督祖凯里慕克达随后发文告称,两名女子并未受伤,且更换服装后已顺利完成报案。
赛夫丁表示,他已在内阁会议提出这一事件,并强调政府的政策绝不能让人民在向有关当局寻求协助时感到受阻或被拒之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