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重机行老板雇用女员工小诗(化名),不料小诗上班仅第四天,两人就发生了关系。两人私情迅速遍及公司、车上、住处及摩铁。不到三个月,这段关系曝光,老板娘愤怒地起诉小诗,要求赔偿200万元。桃园地方法院审理此案,判定小诗侵犯配偶权,需赔偿12万元。此判决可上诉。

老板娘指出,她与丈夫共同经营重机行。去年10月,公司雇用了女员工小诗。小诗以遭前男友骚扰为借口,请求丈夫护送她回家,并在独处时引诱丈夫,与其发生性行为。

老板娘表示,直到去年年底她才发现两人的不正当关系,丈夫也承认从小诗上班第四天起,他们便多次在公司办公室、公司货车、轿车、摩铁等地点发生性行为,甚至将小诗带回家中私会。此事对她造成严重打击,导致她患上抑郁症,因而向小诗提告,要求赔偿200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小诗承认与老板发生性行为,并表示愿意与老板娘和解。法官考虑到小诗高中肄业、目前待业等情况,判决她需赔偿老板娘12万元。此判决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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