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务边区国会议员陈家兴抨击,近日发生的一起事件中,一名涉及车祸的事主因衣着“不符合要求”而被警方拒绝报案,警方甚至以“报案者无受伤、情况不紧急”为由推脱,明显本末倒置、严重偏离执法原则。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当地警方事后引用首相署发布的公共服务衣着指南为理由,但这显然是执法人员对政策的过度延伸与错误诠释。
陈家兴强调,衣着指南的原意只是鼓励公众在办理公共事务时保持整洁得体,并非强制要求,更不可能凌驾于人民报案与求助的基本权利之上。
他也反驳警方对“紧急情况”的定义,表示车祸本身就是紧急事件,是否紧急取决于案情,而非当事人外观是否受伤。“若以衣着作为前置条件,那试想有人遇到突发状况,随手披了件短袖就冲到警局求助,即使没有受伤,警方也应该马上提供协助,而不是先检查衣着是否合格。”
他指出,这类做法根本无法合理应用于实际的紧急环境,反而阻碍民众及时求助。
陈家兴也提到,类似的执法不一致过去并非首次发生。他在国会特别议事厅向内政部副部长反馈,有民众在州级移民局申请入境证遭拒,但隔天到总部申请却顺利获批,同一部门却有两套标准,难免让公众对行政程序的透明度与一致性感到质疑。
因此,他敦促内政部尽快统一培训执法及行政人员,确保各单位严格依据政策执行,杜绝个人解读与随意加码的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阻碍损害公共服务的专业与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