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初警方瓦解诗巫一贩毒集团时逮捕的4名男女嫌犯,案件9日有最新进展:其中两人被移交高庭,正式面对贩毒指控。
被移交高庭的两名被告分别是35岁陈姓男子及28岁江姓女子。两人在庭上否认所有指控,法庭将案件定于2026年2月12日进行审前管理,审讯则排期在2026年10月19日至23日进行。
根据修改后的控状,两人被指于2025年9月3日上午11时30分,在乌鲁双溪美拉一处住宅前的车辆内贩运1375克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同时援引第39B(2)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罪若成立,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未判死刑者还可加鞭最多12下。案件由副检察司马克主控。
另外,案中另两名被捕者——48岁黄姓男子及34岁陈姓女子——今早在推事庭分别面对拥毒指控,并同样否认有罪。
控方曾要求将两人涉及的拥毒案与主案的贩毒控状一并提呈高庭处理,但遭辩方反对,推事择定案件于2026年1月29日再过堂。
两人目前共同面对一项拥毒控状,指他们于今年9月3日上午11时30分在乌鲁双溪美拉一处住址拥有1904.64克K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12(3)条文下判刑,若罪成可罚款最高1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黄姓男子还独面对两项额外拥毒指控。修改控状指,他在同日上午10时于莉玲路一住址被发现持有7.51克摇头丸,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39A(1)条文下被判监禁2至5年及可加鞭。
他也被控在同一地点和时间持有98.29克K他命,违反第12(2)条文,并可在12(3)条文下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黄姓男子由林杭辉律师代表,陈姓女子则由叶海量律师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