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南一名女子在 42 年前未婚生下一名男婴,因当年社会风气保守,加上自身经济条件不足,无法亲自扶养,只能拜托胞姐与姐夫代为收养。多年后,家庭关系多次变动,她甚至在胞姐与姐夫离婚后,与姐夫再婚,身份从“生母”变成了儿子的“后母”,之后又离婚。如今胞姐已去世,她与儿子共同生活多年,最终决定向法院申请确认亲子关系,成功恢复法律上的母子身份。

根据台媒报道,张姓女子于 1983 年 7 月 1 日在未婚状态下生下男婴。因为社会观念保守,又缺乏经济能力与法律知识,她一直不敢为孩子办理户籍登记。

Advertisement

直到 1990 年孩子即将入学,必须取得身份资料,她才以“父母不详”的方式帮儿子办理户籍,同时拜托胞姐与郭姓姐夫扶养。郭男之后向法院申请收养,1990 年 10 月正式成为养父。

1998 年 3 月底,胞姐与郭男离婚,并约定由郭男单独监护孩子。张女为了能更贴近照顾儿子,同年年底与郭男结婚,共同扶养孩子,但法律上她仍只是“继母”。

2012 年 10 月,两人再度离婚,孩子则继续与张女同住至今。

2025 年 9 月 15 日,孩子与郭男正式终止收养关系。由于胞姐早已过世,张女希望恢复母子法律关系,于是与儿子一同进行 DNA 鉴定,报告确认二人具有血缘关系。她随即向法院提出确认亲子关系的申请,最终获得法官认可,正式恢复母子身分。

这段跨越 40 多年的亲情波折,随着法庭判决,终于画下圆满句点。

上一则新闻破损纸钞多数可换新 国行:无需开户、没手续费
下一侧新闻中国航海家遭海盗洗劫 船只毁灭性损坏无法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