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涉嫌参与跨国网络诈骗的日本与中国籍男女今日早上被押往大山脚法庭面控,所有被告均在庭上表示不认罪。
今日早上8时55分,17名男被告以便服被押抵法庭。他们面对媒体镜头时反应不一,有人以衣服、帽子或纸张遮脸,也有人选择低头避拍,不过也有被告面不改色,甚至对着镜头微笑、比出“V”手势。唯一的日本籍女被告则由警方在稍后时间另行押上庭。
本案被告共分两批被控:
• 第一批为7名男子(其中2人为中国籍、5人为日本籍);
• 第二批为11人(包括2名中国籍男子、8名日本籍男子及1名日本籍女子)。
他们的年龄介于25岁至51岁之间,其中女被告年仅25岁。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5年11月20日中午12时10分,在武吉柔府花园一间住宅单位内,共谋参与违反刑事法典第420条文的网络诈骗活动。此类行为可依据刑事法典第120B条文提控,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一年至十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通译员随后以中、英两种语言向18名被告宣读控状,众人均否认罪行。
在庭上,主控官祖法迪副检察司强调,该诈骗活动已造成金钱损失,因此要求法庭为每名被告设下1万令吉保释金,并需由两名大马公民担保,同时所有被告的护照必须交由法庭保管。
代表律师马赫斯则求情指,被告分别从事饮食、清洁、司机及油漆等行业,有者已婚、需照顾家庭,有者单身但需负担父母;女被告则为家庭主妇。他补充,被告皆持合法证件入境我国,也无任何犯罪纪录,希望法庭酌情降低保释条件。他强调:“即便他们不是大马公民,他们仍享有保释的权利。”
推事罗莎雅蒂听取双方意见后,裁定每名被告允许以8000令吉保释、一名大马公民担保,并必须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案件展至明年2月3日过堂。
较早前,槟州总警长拿督阿兹兹曾发文告指出,槟州商罪调查组于11月20日捣破一个以日本人为目标的诈骗呼叫中心,当场逮捕13名日本籍男子、1名日本籍女子及4名中国籍男子。
初步调查显示,诈骗集团主要透过Telegram取得受害者资料,再冒充日本警方,指示受害者通过日本“GO应用程式”进行所谓“金融交易”,藉此骗取金钱。嫌犯供称,他们受雇于该呼叫中心已约3个月,月薪介于5000至8000令吉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