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取157元(约502令吉)酬劳,一名大马男子竟卷入跨国逃亡案件,协助中国籍男子在被控盗窃57万元后成功逃脱,最终被判入狱四个月。

25岁的大马男子韦奇峰承认犯有两项罪名——一项违反刑事诉讼法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根据案件,韦奇峰帮助39岁的中国男子龙志华成功逃脱。龙志华涉嫌与同伙罗昌昌在2024年6月21日闯入新加坡温沙园路一户民宅,盗走价值超过57万元的财物,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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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显示,韦奇峰今年3月在社交平台看到一个招聘广告,与一名名为“BBQ”的陌生人联系。根据对方指示,他同意前往新加坡“运送现金”,报酬为500令吉(约157新元)。虽然他不知道“BBQ”的真实身份,也不清楚款项的来源,但他仍然同意接受这个任务。

4月1日,韦奇峰依照指示开车从大马到新加坡,在购物中心接收了一个装有3万新元(约9.6万令吉)的包裹,并将这笔钱带到新加坡国家法院,交给同伙洪伟生,作为龙志华的保释金。当日,韦奇峰陪同洪伟生前往牛车水酒店为龙志华预订了房间,并依照指示前往樟宜监狱接走龙志华,将他送至酒店并交给手机。龙志华随后成功逃脱。

完成任务后,韦奇峰获得了500令吉的报酬,然而,警方在7月21日将他逮捕,并于次日控告他。调查揭示,龙志华和罗昌昌都是犯罪团伙成员,专门到新加坡进行盗窃。

律师辩护:被告并不知情
韦奇峰的律师辩称,被告当时认为自己只是在送货,并不知情。律师表示,如果被告知道钱款的真正用途,他绝不会为了区区500令吉而犯法。律师进一步表示,被告并非犯罪团伙成员,只是临时接受任务的“跑腿”,而且整个事件的持续时间也非常短暂。

律师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已经在7月被逮捕,并从此一直被关押至今,判决后预计将很快出狱。他深感懊悔,若他早知情,绝对不会卷入此事。

法官:罪责不可轻纵
法官在判决中表示,尽管韦奇峰不是案件的主谋,也非担保人,但他在龙志华的逃脱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不能对此轻视。控方指出,龙志华面临的犯罪指控极为严重,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罚款或鞭刑。韦奇峰的行为直接导致龙志华顺利保释并逃脱。

法官认为,尽管被告的行为持续时间不长,且非发起人,但其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必须依法惩罚,作为警示。控方建议法官判处韦奇峰5至6个月的监禁。

案件背景
这起案件暴露了跨国犯罪团伙如何利用当地法律漏洞进行非法活动,也揭示了被告为了少量报酬而被卷入的悲剧性后果。在韦奇峰看来,这只是一次简单的任务,但对他来说,代价却是失去自由和背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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