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在判词中指出,所有呈堂证据都指向同一个事实——华裔牧师许景城遭绑架的过程不仅迅速,更带有高度组织性与专业性,完全不像一般匪徒即兴犯案,而更接近受过专业训练的团队执行的行动。

闭路电视画面显示,案发当时有数辆车辆前后包夹许景城的轿车,一组摩托车队负责封锁车道、控制交通,一群蒙面男子在短短数十秒内将他强行带走,而整支队伍随即迅速撤离。整个过程从包围到离场,不超过一分钟,显示这是经过精密规划的行动。

Advertisement

许景城于2017年2月13日在八打灵再也SS4B/10路开车时失踪,监控画面证实他是被强行掳走。其妻刘秀玉于2020年入禀高庭,将政府、警方、总警长与多名高阶警官列为答辩人,指控他们疏忽与渎职。

今年11月5日,高庭法官拿督徐天裕裁决,政府与警方需为此案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疏忽、失职与侵犯基本自由,并需从绑架当日起,每日向许景城家属支付1万令吉,直到找到他的下落;此外,还须向刘秀玉支付400万令吉赔偿,以及25万令吉堂费。

在完整判词中,徐天裕强调,案中许多细节都显示绑架行动具备高度专业与熟练程度。他点出一辆在案发现场出现的金色丰田Vios,后来被发现与警方特别行动组人员有关,法庭无法忽视其中关联。

“监控画面显示,绑架行动采取了典型的警方战术,包括确保现场公众安全、摩托车队疏散路口,以及有人下车阻止民众靠近绑架现场。这更像是执法单位的行动,而非普通罪犯行为。”

他进一步指出,绑架发生后,相关当局不仅未积极侦办,反而出现隐瞒关键情报、误导方向、阻挠独立调查等行为。

“结合所有证据,可以形成一条可靠的间接证据链,显示这是一场经过协调的行动,目的在于将许景城带走并隐藏其下落。答辩人未能提出合理解释加以反驳。”

此外,他批评调查长期停滞,尽管已有清楚的监控画面、目击证词与可追查车辆,却迟迟没有实质进展,显示调查态度存在严重问题。

“关键线索被忽略,不排除有关当局不愿查下去,甚至可能与涉案人员存在关联。”

综合所有证据,徐天裕认为,这起绑架案极可能涉及国家人员,无论是直接执行,或是警队内部有人知情、协助或默许。

他指出,人权委员会与特别工作组的调查亦与此结论相符,两者均指向警方特别单位在总警长指挥下,可能参与或支持这项行动。

上一则新闻不是民兴党、不是国盟 凯里点名沙巴选举“赢家”
下一侧新闻儿子「压鬼床」睡亡母床 10天后重病险丢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