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盟彭加兰芝柏国会议员拿督阿末马祖今天呼吁政府,对在吉隆坡娱乐中心被捕的202名男同性恋者采取严厉措施,作为对他们以及社会的警示和警戒。
阿末马祖指出,这些被捕人士的行为可依据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猥亵行为)提起控诉。他强调,其中一些被捕者当时的行为非常可疑,甚至有报道称部分男子当时赤裸裸的情况,这已经符合严重猥亵罪的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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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其他国盟议员召开记者会时,阿末马祖要求政府尽快采取行动,并且提醒检察司向警方提供如何处理这些案件的法律意见,尤其是对于那些未被拘留的嫌疑人,他认为应当考虑进一步援引更多法律条文进行起诉。
他特别提到,政府应修订刑事法典第377A和第377B条文,这些条文涉及非自然性行为的犯罪,包括鸡奸和自愿参与类似行为。他认为,当前法律框架显现出诸多漏洞,亟需进行全面审查与修订,以确保法律能够更有效应对类似情况。
阿末马祖表示,这次事件不仅暴露了警方在执法上的不足,更暴露了我国刑法体系中的不完善之处,迫切需要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