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的国家治理论述中,“统一”一词频频被提起,但若将其粗略理解成“全国必须一样”,便偏离了马来西亚成立的核心精神。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MA63),砂拉越与沙巴并非一般州属,而是与马来亚、新加坡共同缔造联邦的创始伙伴——这意味着马来西亚的统一,源于合约、共识与并行治理,而非单一制度的全面复制。
统一,是在宪制框架下携手行进、共同维护联邦的方向;
同质化,却是削平差异、牺牲地方特色的过程。
若将“统一”演绎成“必须一致”,中央主导、地方服从的观念将抹去砂沙在宗教、语文、教育与资源管理方面的自治基础。这不仅违背建国初衷,也伤害邦联之间的信任,进而削弱联邦整体运作的平衡。
婆罗洲两邦的存在,为马来西亚带来更具弹性与层次的联邦结构。制度多样性并非包袱,而是优势——它让不同区域能以不同步伐试验政策、吸纳资源与创新治理模式。当中央一统思想压过多元共治,马来西亚最珍贵的结构性价值也将随之消失。
真正的联邦统一,不是把所有地方揉成一个样,而是让差异并存、在多元之中找到共识与路线。砂拉越与沙巴的自治权不是特殊待遇,而是马来西亚能够成立并持续前行的根基。保障这种差异,就是维护国家稳固、合作与长远未来的条件。
马来西亚不需要每一州都一致——
马来西亚需要每一邦,都能以自己的方式,为同一个国家故事发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