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南镇一住宅今日惊传遭人开枪扫射,现场留下5处弹孔与4枚弹壳,疑似枪手在深夜行凶后迅速离开。
芙蓉警区主任阿扎哈助理总监今晚发文告透露,警方于下午1时53分接获一名约30岁男子通过 NG999 报案,指芙蓉南镇某住家及门外停放的轿车遭人开枪。根据报案人描述,枪击事件疑在今日凌晨2时许发生,当时屋内无人察觉,直到早上才发现门外与屋体结构留下明显弹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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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随后赶到现场调查,并相信嫌犯是使用半自动手枪从屋外朝屋内扫射。调查人员在路面检获4枚弹壳,同时在屋外墙壁、门框、前门、天花板及车后视镜发现子弹穿透痕迹,足见当时开枪次数不低、危险程度极高。
警方已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3条文展开调查。该条文明文说明,若以意图致人伤亡开枪,即使无造成实质伤害,仍 可判死刑。
阿扎哈强调,警方绝不会轻纵涉案者,将全面追查并采取严厉行动。他也呼吁知情公众挺身提供线索,任何情报可致电芙蓉警区热线 06-603 3222 协助破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