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诗华日报》报道,一名男子因以恐吓方式向67岁养母索钱而遭起诉,并于25日早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10个月监禁代替刑罚。
35岁的克里斯南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即刑事恐吓罪,相关条文最高可判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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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显示,居住古晋的英国籍老妇自上月起陆续接到被告来电与讯息,内容皆要求她交出金钱。事主拒绝后,被告便以恐吓言语施压,包括“不给钱就回家找你”、“在家小心一点”等威胁字眼。
老妇向警方透露,被告不但多次擅自闯入其住处、取走物品,还扬言要前往外孙就读的学校制造骚扰。尽管过程中没有造成身体伤害,也未出现武器,但事主长期处于惊恐与精神压力之中,担忧自身及家人安全,最终选择报警求助。
警方随后将被告逮捕,调查证实他多次透过恐吓方式索钱,造成受害者情绪受挫并持续担忧个人安危。
案件今日审结,由副检察司莫哈末艾迪尔阿克马主控,被告无律师代表应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