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苗栗一名已婚妈妈小花(化名)因孩子就读小学,结识了该校男老师阿华(化名),竟对他产生爱慕并展开持续骚扰。小花除了不断传达爱意与性幻想,甚至发送极度露骨的信息,如“我是剖腹产,阴道还是很紧实”,让阿华不堪其扰,最终决定提告。
持续骚扰,换号也要传
根据判决书,去年开始,小花就持续对阿华发送信息、拨打电话。即使阿华将她屏蔽,小花仍不罢休,不仅更换了预付卡手机号,还利用他人的社交账号继续骚扰。
小花在新号码发送的信息内容越来越越界,包括:“我心中一直有你,没有人取代你。你让我有欲望,这4个多月来幻想你很多次”、“我喜欢你用力搓揉我的双X,我很大声的呻吟回应你的抚摸”、“我喜欢你吻遍我的双X”等。
警方告诫无效,被依跟骚法起诉
阿华在去年4月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后对小花发出了书面告诫。然而,小花在同年9月又再次传讯骚扰,让阿华忍无可忍,正式将她告上法院。
小花在侦讯时辩称,露骨信息是她存在手机草稿夹的“心情记录”,因“手机很旧”加上收到警方告诫才误传。但检方认为,小花在被屏蔽后仍不断更换号码和账号持续发送信息,显然是故意为之,因此依违反《跟踪骚扰防制法》(跟骚法)将她起诉。
法院判决:拘役 30 天,可易科罚金
法院审理后认定,小花身为成年人,却无法理性处理个人情感与欲望,选择用骚扰的方式造成阿华长期的精神惶恐,且至今未与阿华和解。
考量小花的犯案动机、手段、对被害人造成的危害,以及其知识程度与经济状况,法官最终依跟骚罪判处小花拘役 30 天,可易科罚金新台币 3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