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老板因强奸罪被判入狱及鞭刑,出狱后不到两年,他再次骚扰视他为关心她的“叔叔”的13岁女孩,却趁对方手握一只仓鼠时,猥亵其私处,吓得女孩逃走。

《新报》报道,被告人卓南成(音译,53岁)面临猥亵、故意伤害及违反海关法等4项指控,他对猥亵罪名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有罪。

据控方结案陈词,受害人是一名13岁的女高中生,经常到被告的宠物店玩仓鼠,她只向他买过一次仓鼠。

据女孩在庭上称,被告人待人友善,让她感到亲近,平日都会陪她聊天,不会向她要钱。

后来,女孩养的仓鼠出现皮肤病。2020年6月22日下午3点45分左右,女孩在帮母亲办事时,顺路到被告家询问仓鼠的皮肤病问题。被告让她把仓鼠带过来,好给他正确的建议。于是女孩回家收拾东西,又把仓鼠带过来。

被告介绍了一款香粉,但女孩母亲表示要先看看再买。当女孩向被告道谢准备离开时,后者突然问她要不要看看新养的仓鼠。被告随后去拿仓鼠,女孩坐在旁边的凳子上等待。

被告把小仓鼠抱过来放在女孩左手里,女孩右手一直抱着仓鼠。随后被告坐在她对面的凳子上,开始对她进行全身的抚摸,甚至将手伸进她的裤腿里猥亵她的私处。

女孩不知所措,醒来后说“我得回家”,把凳子搬回去,放下小仓鼠匆匆离开,并打电话告诉朋友被猥亵。后来因为手机没电了,她不得不向偶然遇到的学长借手机。

学长作证时,女孩颤抖着声音说自己被猥亵了,学长建议她回学校求助,老师告诉了她妈妈。

回家的路上,母亲打电话给被告,被告否认猥亵,她随后报警。

被告证词前后矛盾

被告证词前后矛盾,法官不买账。

女孩事后不敢独自回家,她害怕这个年长的华裔男子。她经常做噩梦,影响了学业。路过宠物店时,她会烦躁不安,会拉着朋友告诉她“别靠近那里”。

被告一味否认,称一切都只是误会,当时只是把那只鸟从女孩肩膀上拂去,否认不是她。他还称,时不时有顾客进来,他没有机会坐在她旁边。

被告后来改口说,可能是担心女孩又把仓鼠宝宝掉在地上,所以看了看她,但最多摸摸她的手。最后,他承认坐在了她的对面。

被告还称,女孩不诚实,买仓鼠时骗了他5新加坡元(约17令吉),所以他特别留意她,担心她会偷东西。

但他也表示,偶尔会走出店外,与娃娃机的负责人聊天。控方认为,这不合逻辑,且被告是一名不可靠的证人。

控方要求判处七年预防性拘留

被告已入狱近20年,控方呼吁法官考虑判处被告七年预防性拘留。

据早前报道,被告于2005年12月10日凌晨4点至8点在新加坡三巴旺公园和兀兰与一名15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在调查期间,他强奸了另一名14岁女孩。

因强奸14岁女孩,被告被判处16年监禁和10下鞭刑。因与15岁女孩发生性关系,他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刑期将在强奸罪刑期结束后开始。

检察长指出,被告人犯罪记录悠久,自1987年起犯下多起罪行,长期监禁并不能阻止他再次犯罪,因此,为了公共安全,应考虑采取预防性拘留。

此外,被告人重犯令女孩遭受精神创伤,在调查期间,他又犯下三起罪行,可见重犯概率很高。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考虑,案件押后至7月26日宣判。

女顾客因骂被告人“强奸犯”遭殴打

另一方面,一名女主管被拒绝免费猫粮并被赶出宠物店,她骂被告人“强奸犯”并遭到殴打。

根据故意伤害罪名,51岁的受害人是一家沙拉店经理,她经常光顾被告人的宠物店,并获得免费商品。

2022年9月24日,受害者再次来到店里索要免费猫粮,被告拒绝给,并将她赶出店外,这让受害者怒不可遏,骂他“强奸犯”。

当晚8点左右,受害者再次来到店里,看到被告和几个朋友在店外抽烟,她再次骂他“强奸犯”,并表示鄙视他。被告气得打了她一拳,还揪着她的头发打她耳光。

被告一边要妻子报警,一边试图把受害者拉进宠物店,后者半路摔倒,他才罢休,一直盯着她直到警察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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