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诗华日报》报道,一名37岁本地男子因不满家人劝告,凌晨疑纵火烧毁两辆汽车,并被发现持有非法武器及涉毒,最终在当日上午9时30分于住处被警方逮捕。
住处搜出刀械与子弹
事件发生在凌晨2时20分,警方接获投报后与消防队赶抵莫拉伯现场,证实两辆汽车被大火烧毁,而嫌犯已逃离。警方随后在其住处展开搜查,起获一把长刀、一支散弹枪、10颗子弹及8个弹壳。嫌犯的尿检亦呈安非他命阳性。
Advertisement
案件现援引:
— 刑事法典第435条(纵火破坏)
— 1958年腐蚀性物品、爆炸物和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
— 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
展开调查。
同日两名男子涉毒被捕
下午3时10分,警方在布囊路边逮捕一名57岁本地男子,身上搜出一个塑料盒,内装两段疑似冰毒的塑料管,重量约2.20克。调查发现,该男子并无前科。
约20分钟后,警方在布囊另一住宅前再拘捕一名31岁男子,虽未从其身上查获毒品,但尿检对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该男子同样无犯罪记录。
上述两案皆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