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女房仲(A女)与已婚男店长(B男)关系暧昧,甚至在讯息中娇嗔暗示亲密行为,包括“一周六次”、“你今晚量体重会变瘦,因为运动量够了”等对话。B男妻子在手机中发现这些调情内容后气得提告A女侵害配偶权。法院审理后,判A女须赔偿正宫精神慰抚金20万元,全案可上诉。
丈夫聊天记录露馅:调情、性暗示满满
判决指出,B男与妻子在2021年结婚,育有两名孩子;当年他担任知名房仲副店长。A女则在2021年9月加入担任房屋销售开发员,两人因此有工作接触。
正宫向法院提交 LINE 对话截图与录音,内容包含大量暧昧互动,包括:
- 「你今晚量体重会变瘦,今天运动量应该够了」
- 「你刚刚明明有嗨」
- 「人家是一周三次,你一周六次」
- 「我每天跟小弟弟黏在一起的时间,比跟你还长」
讯息内容明显暗示亲密互动,让正宫情绪受创,决定提告。
A女反击:正宫偷拍、翻拍讯息侵害隐私
A女辩称,正宫取得LINE内容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属于违法取证,应该被排除,不具证据能力。
法院:外遇本就隐密,取得证据困难 截图与录音仍算有效
法院认为,外遇行为具有高度隐密性,配偶若想蒐证本就极为困难。正宫的取证方式虽未告知B男,但并非以暴力或威胁取得,因此不属于必须排除的违法证据。
不过,法院指出:
- LINE对话虽含性暗示,但无法单凭文字断定双方发生性行为
- 录音中的呻吟声也无法确认当事人身份、地点与时间
因此无法认定A女与B男有实际肉体关系。
但法院强调,即便没有证据确认有性行为,双方的暧昧对话、性行为邀约、情感交流,已明显超越一般同事或异性朋友的正常社交范围,确实侵害正宫配偶权。
最终判决:A女须赔偿正宫 20 万元
综合双方身分、经济状况与整体证据,法院裁定:
👉 A女应赔偿正宫精神慰抚金新台币20万元。
全案仍可继续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