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一名父亲因将仅两个月大的残疾儿狠摔致死,被裁定谋杀罪成、判处死刑;他今日在联邦法院提出的最后上诉再度遭驳回,罪成与刑罚全面维持。

由东马大法官拿督阿兹扎、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查丽雅,以及上诉庭法官拿督阿芝玛组成的三司一致认为,高庭与上诉庭在全面评估证据时并无任何法律或事实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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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兹扎在宣判时指出,关键证人——包括上诉人妻子——的证词,与病理学家提供的医学鉴定互相吻合,清楚指向39岁的文森马可斯是造成婴儿致命伤的施暴者。

案情显示,事发于2016年4月28日。文森指责妻子不忠后情绪失控,竟抓起婴儿的双腿,将其高高举起再重摔向沙发。婴儿受强烈撞击后陷入不动状态,但文森无视妻子的惊恐与求助,坚持不带孩子就医。

直到隔日早晨,他才将婴儿送往医院,但孩子早已身亡,遗体甚至出现遭蚂蚁啃咬的痕迹。

验尸报告证实,婴儿头部重创,包括硬膜下出血、脑水肿及脑挫伤,伤势与遭受强力钝撞完全一致。

文森于2018年8月2日被民都鲁高庭裁定违反《刑事法典》第302条谋杀罪名成立,并判处死刑;2022年4月26日,上诉庭维持原判。如今联邦法院驳回最终上诉,此案正式画下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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