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自霹雳州峇眼拿督县甘榜双溪哈芝莫哈末的41岁泥机司机,因涉嫌多次性侵其年仅14岁的继女,并被查获拥有儿童色情视频,今日在安顺地方法庭面临共计11项严重指控。
这11项控状具体包括:
- 强奸罪:4宗
- 鸡奸罪:3宗
- 口交罪:3宗
- 拥有儿童色情视频罪:1宗
被告当庭认罪并自愿不保释
被告今日被带上法庭时,对所有11项控状均表示认罪。他并未聘请私人律师,由法律援助局律师芳济代表向法庭陈述,被告已婚并育有四名子女。
尽管有两名女家属到庭与其短暂交流、拥抱哭泣,但被告在法官颜炳坤(译音)面前明确表示无需保释候审。因此,他随后被押送至打巴监狱,等候法官于12月9日作出判决。
控罪细节与刑罚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控在2025年9月5日至10月29日期间,在其位于峇眼拿督的住家内,四度强奸、三度鸡奸及三度为继女口交。
所触犯的法律条文及最高刑罚如下:
其中刑事法典376(3)条文(强奸)的最高刑罚为监禁8至30年加施打不少过10鞭。刑事法典377B条文(鸡奸)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加鞭刑。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加鞭刑。儿童性侵法令第16条文(非肢体性侵儿童)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加鞭刑。儿童性侵法令第10条文(拥有儿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罚则是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被告还被控于11月11日中午12时15分,因手机被发现藏有20则儿童色情视频,触犯儿童性侵法令第10条文。由于被告已认罪,法庭将在12月9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