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电影公司主席兼艺人黄百鸣(原名黄柏鸣)涉嫌指示胞妹进行内幕交易,案件周一(17日)在东区法院继续审理。控方开案陈词指出,黄百鸣在收取1000万港元(约533万令吉)诚意金后,随即开始要胞妹买入天马影视股票,其间股价亦出现明显异动。此外,他还曾通过4张支票向胞妹汇出共200万港元(约106万令吉),并在Whatsapp留言要求她在股价“低于0.2元时尽买”,胞妹也回应“OK”。
根据港媒报道,控方指黄百鸣在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涉嫌怂恿胞妹黄洁珍买入天马影视股份。当时他是该公司主席兼控股股东,掌握着未公开的内幕消息。
辩方早前拟申请禁言令,但资深大律师陈政龙透露,辩方已放弃。控方随后指出,黄百鸣在2017年8月至10月期间,以4张支票共200万港元支付给胞妹,黄洁珍其后陆续买入天马影视股票。
证监会从黄洁珍手机提取的WhatsApp对话也呈堂。纪录显示:
● 8月30日,被告指示胞妹“收市前买”,胞妹回复“OK”。
● 9月13日,他再称“0.2以下可以”,胞妹则回“已买12万多股,目前还有排队中”。
● 他又补充:“明天低过0.2尽买。”
控方指,黄百鸣在收到1000万港元保证金后开始指示胞妹买股,而天马影视股价在9月中突然放量飙升,9月17日更一度收报2.5元。随后,天马影视于10月宣布有买家拟以每股0.319元收购股份。
庭上,证监会法规执行部高级经理韩倩美作供,称她与团队持手令上门调查,由黄洁欢开门,黄洁珍随后现身,两人被要求签署手令并交出手机。
辩方盘问指韩倩美没有向黄洁珍亲自解释手令,但韩强调,她在向黄洁欢说明内容时,黄洁珍也在旁听,已算作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