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明日报》报道,一名男子因未及时报警处理女友去世事件,导致尸体腐化,今天早晨在法庭上认罪并被判入狱。该案件发生在去年4月27日,警方接到报警前往后港7道河景公寓时,发现一名33岁女子的尸体。
为了保护未满18岁的孩子,媒体未透露死者身份。死者为单亲妈妈,与前夫育有两个孩子。被告洪凯祺(34岁)是死者的男友,两人关系复杂,曾分分合合,偶尔在死者家过夜,因此他拥有该公寓的门卡。
案件透露,去年4月23日,洪凯祺未能联系上女友,于是决定直接上门。他在下午4点10分到达公寓,发现屋内凌乱,房门敞开,但房间昏暗、窗帘紧闭。进屋后,他发现女友静静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喊她却没有回应。洪凯祺随即用死者的吸入器喷了一次气体,听见吐气声后,发现死者嘴边有些白色残留物。尽管他试图进行心肺复苏,但死者完全没有反应。最终,他合上死者双眼,拿走自己的物品后离开。
他将自己的物品放进车内后,再回到公寓,将门卡放在信封中,并将信封放在单位门外的鞋架上,然后开车离开。当天晚上,他发信息给死者的姐姐,却完全没有提到女友已去世的事实,仅表示自己联系不上她。
死者的姐姐未收到相关消息,并未意识到姐姐已经过世。直到四天后,她带着两个孩子再次上门,才发现屋内传出腐臭,进入房间后发现姐姐已去世,并通知救护人员。
由于尸体已经开始腐烂,验尸官未能查明死因。被告辩护律师表示,被告没有报警是因为不想让死者的姐姐感到和他一样的悲痛,并没有恶意。
此外,被告还涉及一起车祸案件。2021年2月,他的驾照被撤销,然而在2022年1月,他依然开车发生事故,谎报姓名并请朋友顶罪,直到两年后受害人提供了照片,才揭露了真相。主控官表示,被告多次掩盖事实。
法官在审判时指出,被告未及时报警导致尸体腐烂,难以查明死因,而他还向死者姐姐发送误导性短信,误导其未能及时察觉死亡真相。在车祸案件中,洪凯祺同样为掩盖事实提供虚假口供,并使朋友一同撒谎。
最终,法官判决洪凯祺监禁3个月1周,并罚款1000元(约3192令吉),此外吊销各级驾照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