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昨晚在灵市SS2商业区展开执法行动,针对9家商店因招牌与批准版本不符且未按要求修改,各开出1000令吉罚单。此次行动由八打灵再也市长莫哈末扎里亲自带队,各部门官员一同执行。
市长表示,这些商店最早在9月4日收到第一次通知,当局给予14天期限要求更改或拆除不符合国家语文出版局规范的招牌。根据八打灵再也市政厅2007年广告地方条例第3条,所有广告必须使用国语;如与其他语言并列,国语字体必须大30%、优先显示,并使用正确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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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在申报招牌时,需提交给市政厅及国家语文出版局审批,但这些店铺展示的招牌内容与批准版本不符,这是违规行为。”市长指出。
在第一次通知后的14天仍未整改后,市政厅于10月5日发出第二次通知,给予额外7天期限。昨晚检查发现仍未修改的店铺,执法人员当场开罚单,并再次给予7天期限进行修正。若7天后仍未改正,当局将重新上门,关闭违规招牌的店铺。
市长强调:“我们采取零容忍态度。业者可以经营商业活动,但必须遵守法律与条例,使用国家语文出版局批准的招牌设计。”
这是市政厅今年第二次进行此类招牌执法行动,首次行动在PJU 1区展开。市长呼吁其他地区业者警觉,并表示执法行动将持续在辖区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