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一家电讯公司推出每月10令吉的防诈服务后,引来消费者组织与科技专家强烈质疑,认为此举把“用户安全”变成收费商品,严重偏离电讯业者应承担的基本义务。

电讯安全本应是所有用户理应享有的基础保障,但如今被包装成付费功能,引发不满。玛拉工艺大学(UiTM)电脑科学与数学系副教授尤索夫达鲁斯指出,真正的问题不在收费金额,而在于电讯公司是否把安全当成一种“高级可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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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一旦把安全划入收费配套,就是把最基础的保障变成盈利工具,而通讯网络的信任根本建立在所有用户都能享有同等最低安全标准之上。

尤索夫强调,诈骗风险源自系统与网络环境的漏洞,而不是用户是否购买额外配套,因此不应出现“未订阅者更容易受骗”这种荒谬情况。他认为,应重新检视向用户收取安全费用的做法,以更包容、更全面的公共安全政策取代。

根据电讯公司宣传,订阅者在上网遭遇风险或资料外泄时会收到即时警报,并能在签约条件下享有更优惠收费,但仅限部分后付配套用户。外界担忧,在费用门槛之下,真正能受惠的用户恐怕不多。

大马消费人协会联合会总执行长沙拉瓦南指出,每月10令吉的额外收费,看似不高,却可能进一步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压力。他强调,保障用户免受诈骗与威胁,本来就是电讯公司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而不是另一种收费项目。

他也质疑,若配套内容只是防毒软体、VPN 或基础过滤,与市面上免费或廉价工具差别不大,那么所收费用与实际价值并不相符。

沙拉瓦南警告,把安全功能锁在“付费墙”背后,可能导致只有负担得起的用户才能享有更高等级的网络保护,形成不公平的“安全阶级”。

他强调,若电讯公司坚持收费,应确保不削弱现有基础安全,也不可利用恐吓式营销制造“必须付费才安全”的印象。

目前记者正向有关电讯公司查询此防诈配套的实际内容,以及其防护能力与现有安全措施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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