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校园聚会性侵案。一名女大学生小美(化名)参加同班洪姓男同学的生日派对,却在醉酒后遭洪男性侵,过程中还有多名男同学在场围观、谈笑,甚至伸手猥亵。事件经三审定谳,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洪男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陈男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0个月、缓刑3年,并须缴纳公库15万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课程,其余涉案者则获判无罪。
案件回溯至2021年9月4日,小美应邀赴屏东一名同学住处参加聚会,众人饮酒唱歌至凌晨。小美因酒醉上楼休息,洪男以“关心”为名进入房间,趁其醉态强行性侵。随后,陈男等五人上楼打开房门,目睹洪男行凶,却无人制止,还在旁谈笑围观。小美要求关灯后,众人仍未离开,更有人趁机对她猥亵。
洪男事后宣称“轮流来”,陈男进房继续抚摸小美,被拒后才离开。小美惊恐逃到厕所传讯求救,最后独自搭计程车离开,并报警控告洪男等人。
一审法官认为多人涉案,依共同强制性交罪重判洪、陈、林3人分别8年、5年与7年6月徒刑。二审法官改采不同认定,认为小美部分陈述不一致,仅能确认洪男实施性侵、陈男事后抚摸胸部,改判洪男4年、陈男缓刑10个月。
检方上诉至最高法院,主张小美对林男的指控明确,且证人皆承认曾围观,足证多人参与猥亵。但最高法院认为,小美的部分供词存有矛盾,且证据不足以支持多人共同犯行,最终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这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舆论痛批围观不救的冷漠行为,也呼吁校方与社会应加强性别教育与法律意识,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