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实里拉龙新村昨凌晨发生纵火恐吓案,一户民宅的丰田Camry在庭院内被大火吞噬,现场还留下一张带有恐吓字眼的字条。警方已将案件列为“蓄意纵火”和“刑事恐吓”双重调查,正全力追查涉案嫌犯。
这起案件发生在11月5日凌晨约4时,地点位于实里拉龙路一带。屋主黄淞霖一家三口当时熟睡,直到邻居惊慌敲门通知“你的车起火了!”他们冲出屋外时,轿车已陷入火海。
居銮警区主任峇林透露,消拯队接报后迅速到场,在凌晨4时30分成功扑灭火势。警方随即与消防鉴证小组展开调查,并在庭院发现一张疑似带有威胁内容的字条。
“根据初步调查,案件疑点重重,不排除涉及恶意纵火与恐吓行为。”峇林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及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展开调查。前者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长14年及罚款;后者则可判监禁最长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呼吁任何掌握线索的民众尽快联系居銮警区总部(电话:07-776 6822)或前往最近的警局提供情报。
根据了解,这户住家被怀疑遭“点错相”的放火攻击。屋主黄淞霖表示,家人从未涉及任何债务或高利贷纠纷,字条上的名字也不是他们或前屋主的名字,怀疑是大耳窿跑腿误认目标。
闭路电视拍到一辆白色宝腾Wira在案发前驶入,车上一名身形瘦削的男子下车后迅速掷出汽油弹,随即驾车逃离现场,但画面模糊难以辨认身份。
黄淞霖指出,火势猛烈,除了爱车全毁外,屋前遮阳棚、门窗也被波及,估计损失高达9万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