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今日在槟城乔治市地庭过堂的孔圣庙中华国民型中学教师鞭伤学生案,因案件登记出现技术问题,法庭决定将案件从第三推事庭移交至第二推事庭重新审理。

被告锺建明(译音,59岁)今早在妻子、亲友、家教协会代表及多名教师陪同下抵达法庭。案件转庭后,他需重新被控一次,并在庭上再次否认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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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推事敦姑英丹·纳迪雅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外出,并将案件定于12月4日再次过堂。

根据控状,锺建明被指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约5时30分,在校训导室内以藤条蓄意伤害一名15岁男学生,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蓄意伤人)。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罚款、鞭笞,或同时施以两项刑罚

辩方律师沙米拉在庭上求情指出,被告已退休,每月领取约4000令吉退休金,同时需照顾年迈母亲,而妻子正与癌症抗争。她强调,被告在教育界服务逾30年,从无纪律记录或被控前科。

另一名辩护律师林志权补充,案件最初以“公众案件”登记属技术性错误,按规定应以“公务员身份”处理。他也指出,被告原定本月才正式退休,但因事件影响而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同校教师刘德华(译音,47岁)也面对类似指控,涉嫌于2023年8月2日在同一所中学的纪律室内以藤条殴打一名13岁学生,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其案件订于11月1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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