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驹控股创办人兼执行主席丹斯里阿布沙希,近日因涉嫌涉及隆布大道延长工程(MEX II)1亿4550万令吉失信案而被提控,并已移交至吉隆坡地庭合并审理。
根据主控官拿督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在庭上表示,控方已获准将案件从沙阿南地庭转交至吉隆坡地庭审理,法官苏扎娜也作出了此裁决。
阿布沙希在9月8日因涉嫌4项失信罪被起诉,而今天的听审时,控方进一步申请将沙阿南地庭另一起涉及1亿4550万令吉失信案,转移至吉隆坡地庭合并审理。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嘉士比星未对控方申请提出异议。
当法庭宣读控状时,阿布沙希依然坚称不认罪。法庭保持此前设定的150万令吉保释金,并要求一名担保人,且安排于2026年1月8日再次过堂。
涉嫌挪用4亿多资金、面临20年监禁
阿布沙希被控在2016年5月3日至2019年10月21日期间,作为马驹控股董事,挪用公司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总额高达4亿5850万令吉。此行为构成刑事失信,违反了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罪),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鞭笞和罚款。
洗钱及非法资金转移案件同时进行
此外,阿布沙希还面临13项洗钱罪指控,涉嫌将1亿1644万9536令吉的非法资金,从其银行账户转移至5名个人和4家建筑公司。此外,他还被控3项洗钱罪,指控其在2016年5月4日至2018年9月19日期间,通过15张支票,提取并处置2280万2612令吉的非法所得。
如果被判有罪,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阿布沙希最高将面临15年监禁,并被罚款为非法所得金额的5倍。
本案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公众和相关方面均期待案件真相的进一步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