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从今年10月1日起,所有从新加坡入境马来西亚的外国车辆,必须申请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

他指出,未申请准证的外国车辆将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6H(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面临最高6个月的监禁。

“此外,任何未持有外国车辆入境准证的车辆,陆路交通局有权禁止其入境马来西亚。”

陆兆福在今日的记者会上表示,这项规定其实早在2019年便已启动,但由于系统尚未完善,加上新冠疫情的影响,直至今年才全面落实。

“如果外国车辆有未缴清的罚单,陆路交通局也有权禁止其离开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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