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独立新闻中心(CIJ)促请政府全面废除及改革多项限制媒体自由的陈旧法令,包括《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1948年煽动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指这些法令长期制造恐惧氛围,使记者陷入自我审查,不利于新闻在安全与自由的环境中运作。

CIJ执行董事瓦特斯拉指出,政府应赋予大马媒体理事会真正的独立运作权,杜绝政治干预,确保其能依据新闻伦理规范行事,并保护新闻从业者权益,从体制上保障媒体自由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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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虽然我国媒体自由近年来出现进展,尤其是成立大马媒体理事会,但新闻工作者仍在敌意及性别歧视环境中工作,媒体空间依旧脆弱。她强调:“只有让记者在没有威胁的环境中报道真相,媒体才能履行民主社会‘第四权’的职责。”

瓦特斯拉指出,网络骚扰与性暴力的上升让女性媒体从业者处境更加危险,尤其是近年深度伪造与AI生成内容的滥用,更加剧了对女记者的安全威胁与声誉伤害。她提到,2024年7月一名记者在双溪峇甲补选期间遭性骚扰事件,就是女记者因性别成为攻击目标的缩影。

她同时批评国内对媒体责任的处理仍显失衡。例如《星洲日报》因国旗设计错误而被罚款10万令吉、编辑遭停职一事,显示当局缺乏比例原则,反而助长新闻界的恐惧文化与自我审查。

此外,她点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近日“打给总编辑”的争议言论,直言这类态度削弱政府推动自由与负责任媒体生态的努力。

瓦特斯拉呼吁,政府应采取跨部门合作,以“全社会方式”推动制度改革,为包括女记者在内的所有媒体从业者提供实际保护,并强化公众在科技使用与新闻伦理方面的教育。

她总结指出:“马来西亚正处在媒体改革的关键时刻。若记者仍须在恐惧中报道,再多的制度改革也只是表面进步,无法真正保障媒体自由与民主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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