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名抚养养子16年的母亲,近日在电台节目中泪诉心碎经历——她亲手养大的孩子,在与亲生父母重逢后,竟坚持要“回家”,令她陷入撕心裂肺的抉择。

据韩国《YTN》节目《律师赵仁燮的咨询中心》报道,这名52岁的A女士与丈夫因多年不孕,于16年前在孩子亲生父母同意下完成合法收养,自此视如己出,一家三口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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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女士哽咽地说:“他第一次学走路、第一次写下自己的名字,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他上小学那天,我觉得人生终于圆满了。”

然而,今年春天一切改变。16岁的儿子偶然发现自己是被收养的孩子,提出想见亲生父母。两家人见面后,孩子的态度逐渐转变,开始疏远养父母,连生日也拒绝回家庆祝。最终,他向A女士坦白:“妈妈,我想回亲生爸妈身边。”

A女士在节目中几度哽咽,说:“想到要把我一手养大的孩子送走,我心都碎了。但如果那是他真正想要的,我们也只能放手。”

节目律师郑恩英解释,韩国《民法》区分两种收养制度:

  • 一般收养:建立养亲关系,但不会切断与亲生父母的法律联系;
  • 亲生子女收养:则完全取代亲生父母的地位,与原生家庭的法律关系终止。

A女士夫妇当年办理的是“亲生子女收养”,若要解除,必须经过法院批准。法律仅在特定情况下允许解除,例如养父母虐待、遗弃孩子,或孩子出现严重不道德行为等。单纯的叛逆、情绪冲突并不足以构成理由,法院会以孩子的福祉为首要考量。

主持人赵仁燮指出,即使养父母与孩子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只要不符合上述法律条件,法院通常不会批准。不过若家庭关系已严重破裂,法院在个案上也可能作出较弹性的判断。

由于该少年仍未成年,律师建议A女士暂缓法律行动,应先透过心理辅导与家庭治疗,帮助孩子厘清情绪与认同。

郑恩英补充:“这类孩子往往在寻找自我认同时,同时渴望与两个家庭维系联系。他需要时间去理解‘解除收养’意味着什么——那不只是法律的变更,更是情感的割裂。”

若最终法院裁定解除收养,孩子将恢复原姓氏与户籍,重新获得与亲生父母的法律关系,但同时失去对养父母的继承权与抚养资格。

这场纠结的母子故事,在韩国社会引发广泛讨论——当“爱”与“血缘”发生冲突时,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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