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帮男子疑因摩哆噪音问题爆发冲突,在路边饮食摊上大打出手,警方迅速介入,逮捕8人包括一名少年,所有被告今日已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并认罪。
8名被告分别为陈伟祥(35岁)、李永轩(18岁)、刘勇勤(19岁)、莫哈末尼扎(18岁)、颜瑞兴(21岁)、陈佳伟(22岁)、沈正言(31岁)(人名皆译音),以及一名15岁少年。
控状指,他们于10月26日晚上约11时20分,在峇株巴辖县龙引大街一处饮食摊使用桌椅为武器斗殴,违反《刑事法典》第148条文(持械骚动),罪成可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出,8人同时间在现场蓄意损毁一名45岁巫裔男子拥有的塑料桌椅,触犯《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5(2)(c)条文,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一年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8名被告在庭上全数认罪。
其中,陈伟祥另被控蓄意破坏罪,指他在同一晚故意损毁另一名被告莫哈末尼扎的摩哆,违反《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可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他同样认罪。
推事诺拉希达最终裁决:
- 陈伟祥因3项罪名合共罚款8500令吉;
- 其余6名成年被告(李永轩、刘勇勤、莫哈末尼扎、颜瑞兴、陈佳伟、沈正言)各被判两项罪名,总罚款5500令吉。
7人已当庭缴清罚款。
至于15岁少年,被准以每项控状1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择定明年1月6日过堂,等待社会福利局提交道德评估报告。
本案主控官为菲道尔鲁斯兰副检察司,被告由律师陈松元代表。
早前在社交媒体疯传的一段1分40秒视频显示,多名男子在路边摊激烈争执,随后掀桌互掷椅子、头盔,甚至推翻摩哆,场面混乱。食客试图劝阻无果,多张桌椅被砸毁,但无人重伤。
警方证实事件发生于10月26日晚上,导火线是一辆摩哆发出巨大噪音,引发另一方不满,双方在言语冲突后爆发群殴。警方于翌日凌晨行动,逮捕涉案者并延扣至10月30日调查,最终迅速提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