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曾因策划保险骗局骗取逾百万令吉而被判刑的前保险经纪,竟在入狱前保释期间重操故技,再次以“高回酬投资计划”设局行骗,这次让13名受害者上当,损失高达 761万7968新元(约2463万令吉)。最终,他再度被判处 7年监禁。
39岁的被告 邱京佑(译音) 面对4项控状,包括欺骗、伪造文件及违反《证券及期货法》等罪名。他今早在庭上承认其中一项,其余控状则交由法官在量刑时一并考虑。
再犯前科:未坐牢先行骗
案情指出,被告曾任保险经纪,2019年因诱骗6名客户购买虚假转售保单、骗取 41万元(约132万令吉),遭公司解雇并接受调查,最终于2022年被判 坐牢32个月。
然而,在案件审理期间,他仍获保释在外,趁机改行做补习教师与私召车司机,却因经济拮据再起贪念,精心设计投资骗局。
谎称高回报投资 以假协议取信
邱京佑向亲友谎称自己在某“投资平台”拥有交易账户,能以折扣价购买单位信托产品,承诺可获得 10%至20%的高回酬。他甚至为受害者准备签署“投资协议书”,制造合法投资的假象。
部分受害者最初确实收到回酬,误以为投资获利,因而继续投入资金,甚至介绍更多朋友加入。殊不知,这实际上是一场典型的“庞氏骗局”——被告用新投资者的钱填补旧投资者的回酬,维持骗局假象。
在2019年10月至2021年12月间,他共骗取9名受害者 737万9968新元(约2387万令吉);
2021年10月至12月间,又以“日内交易投资”为由欺骗4名受害者 23万8000新元(约76万9833令吉)。
总计13人受害,金额高达 761万7968新元。
谎称账户被冻结 伪造律师信掩饰
当受害者开始质疑投资延迟时,被告谎称银行账户遭冻结,或当局正调查是否涉及洗钱活动。为令谎言更逼真,他竟伪造律师事务所文件与索偿信,以假乱真。
截至目前,他仅偿还其中一名受害者 1000新元(约3234令吉)。
控方:预谋干案、罪责重大
控方指出,被告在保释期间再犯,且涉案金额巨大,行为明显具预谋性,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与心理创伤。尽管他在第一时间认罪,刑期获减30%,但仍应判处 7至8年监禁以儆效尤。
最终,法官采纳控方建议,判处邱京佑 入狱7年,并强调此案显示出“信任与贪婪交织下的警示意义”——提醒公众,任何宣称“稳赚不赔”的投资计划,都极可能隐藏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