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查案官祖希尔米在庭上作供时揭露,调查结果显示,商人拿督扎鲁充当了前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执行其个人议程的“工具”,协助其以不当方式处理州政府土地,最终导致州政府蒙受损失。
他在地庭宣读书面证词时指出,林冠英在处理“槟州3条主要道路及海底隧道计划”期间,曾给予扎鲁及其公司 Consortium Zenith BUCG 私人有限公司(CZBUCG)直接与间接的优待,使该公司从中获益。
祖希尔米透露,2016年10月24日,CZBUCG致函州政府申请特别批准,要求准许将编号 Lot 713 的地段出售、转让或抵押给金融机构。申请随后在11月25日的州土地委员会会议上由林冠英亲自主持通过,并于11月30日的州行政会议上正式获得批准。
根据批准内容,Lot 713 由 Zenith Urban Development 私人有限公司接手持有,且土地限制被解除,以便作为抵押用途。2017年3月22日,该公司缴清溢价与相关费用后,正式取得该地段的临时地契。
证词指出,自2013年10月6日签署初步协议后,CZBUCG便与 Ewein 集团合作开发土地,以筹措资金完成总值逾3亿零588万令吉的可行性研究。调查发现,已故商人拿督尤瑞庆自2013年起已陆续资助 CZBUCG,尽管土地直到2015年才正式转让,他仍在期间支付约7980万令吉。
祖希尔米称,这笔交易“极不合理”,但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林冠英曾向尤瑞庆保证该地段会拨予他。反贪会在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之间六次录取尤瑞庆口供,最后一次是在2021年8月14日,惟他于同年10月5日坠楼身亡。
他进一步指出,调查亦涉及另一名证人卡纳拉嘉,但该名证人在沙亚南法庭面对的控罪最终与本案无关。
祖希尔米总结道,林冠英在项目过程中滥用职权,为扎鲁及其公司提供不当优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BUCG集团早在2011年已参与项目招标文件(RFP)的撰写,却仍被允许参与公开招标,这种安排明显缺乏透明度。
“若林冠英是透明的领导者,他理应宣布 BUCG 已失去投标资格,因为该公司掌握了比其他投标者更多的内部信息。”
他强调,林冠英的行为构成滥权,显示其对该项目拥有直接利益。至于在扎鲁办公室保险箱中发现的现金,祖希尔米表示调查组并未搜查或没收,因为扎鲁属案件控方证人。
他最后总结,若非林冠英在项目授予过程中缺乏诚信、偏袒特定公司,槟州政府的两块地段(Lot 702 与 Lot 713)不可能被提早移交给不具资格的受惠者,更不会在可行性研究与设计工作尚未完成时即遭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