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诗华日报》报道一名男子因不满客服人员的回应,当场情绪失控怒砸展柜与多项产品,造成公司损失逾8700令吉。事后他被控上庭,今日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缴清罚款则须以12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李某(46岁)被控于今年10月22日中午12时30分,在拿督达威斯里路一家健康与电子产品公司内,恶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8721令吉50仙的损失。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罪成可判监禁1年至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案情显示,被告当时前往柜台寻求产品技术支援,但当客服人员建议他联系公司吉隆坡总部时,他突然情绪爆发,当场砸毁展示柜及多项商品。
被毁物品包括脚部按摩机、展示柜、镜子、Prife热风机、25副眼镜、6张软垫椅、3台电脑及空气净化机等。警方接报后迅速逮捕被告,闭路电视画面清楚拍下他破坏现场的过程。
副检察司蔡凯盛在庭上指出,被告行为鲁莽且具破坏性,不仅造成严重财物损失,也影响公共安全与商业秩序,促请法庭严惩以儆效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