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他人女婴顺利登记为“亲生骨肉”,砂拉越古晋一对年轻夫妻竟联手编造假案,谎称女方是孩子的生母。两人罪行曝光后被控上庭,今日在推事庭认罪,各被判罚款1250令吉,若未缴清罚款则须以1个月监禁代替。
男被告拉诺(24岁)与妻子德蕾莎(22岁)被控于今年9月22日上午,在盐柴港警局调查组办公室向警方报假案,触犯《刑事法典》第182条文,并可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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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男被告报案称妻子在接生婆协助下生下一名女婴,并企图以此假说向国民登记局(JPN)申请出生证。然而,次日登记时两人言辞闪烁,引起当局怀疑。社会福利局介入调查后揭发,婴儿并非两人亲生,而是生母私下交给他们照顾,未经过合法领养程序。
最终,社会福利局将婴儿带回保护,并安排健康检查。警方证实两人确实合谋伪造报案,以虚构“生育”故事为掩护登记婴儿出生。
两名被告今早出庭时无律师代表,法庭最终判处罚款,各人当庭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