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马来西亚上诉庭以三司一致意见驳回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及3名选民,针对政府停止拨款73万300令吉一案,所提出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法庭指出,申请明显超出了法定的时限。

案件由拿督哈欣韩查法官主审,另外两名法官分别为拿督阿兹米阿里芬和拿督哈雅杜阿克马。法院在审理时强调,申请方于2024年4月23日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超出了法定的3个月时限,因此决定驳回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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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4年12月24日,高庭也因同样理由驳回了申请人的案件。赛沙迪和3名麻坡选民——纳吉阿布纳瓦、莫哈末巴基鲁丁阿都拉和莫哈末法兹里比斯里,曾就政府停止拨款的决定提出司法审查。

在法庭判决中,法官指出,申请方辩称其申请仍在时限内,因他们曾于2024年3月29日致函政府要求恢复拨款,并表示若未在7天内得到回应,将视为政府拒绝申请。然而,法庭认为,政府已于2023年9月10日作出决定,且根据法定时限,申请方应在2023年12月10日之前提出司法检讨申请,但他们直到2024年4月23日才提交申请,明显超时。

赛沙迪及选民们此前在2024年4月23日向高庭提出申请,要求推翻首相及政府停止拨款73万300令吉的决定,并恢复myKHAS系统的访问权限。myKHAS系统管理着麻坡选区200万令吉的拨款,赛沙迪曾通过该系统申请拨款用于公共服务和灾后重建。

他们还要求撤销政府对其余50万令吉拨款的停止发放决定,并恢复已获批准的项目。然而,法院最终决定维持原判,认为高庭裁定并无错误。

此案件的结果意味着赛沙迪及选民的司法审查请求无法得到支持,麻坡选区的拨款争议仍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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