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反贪污委员会(MACC)透露,现行法律无法对在海外庇护大马通缉犯的人士采取法律行动,成为跨国追缉行动的主要法律盲点。

反贪会副首席专员(行动)拿督斯里阿末库赛里指出,根据《刑事法典》第216条文,任何人在国内庇护被警方或当局通缉的罪犯,都属于刑事罪行,可依法惩处。

Advertisement

不过,他强调,这项法律只适用于大马境内行为,若包庇行为发生在外国,则我国执法机关无权介入或提控

“我必须说明,若有人在国内窝藏通缉犯,即属触法;但若该行为发生在海外,则《刑事法典》第216条文并不适用。”

他是在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针对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女婿拿督斯里莫哈末阿德兰(Mohd Adlan Berhan)逃往海外一事作出回应。

莫哈末阿德兰与另一名嫌犯曼梳沙亚特(Wan Sahet)涉嫌卷入政府外劳招聘丑闻,两人在遭通缉后逃离大马,并于2023年5月被列入国际刑警(Interpol)红色通缉名单。资料显示,他们分别于2023年5月17日及5月21日出境。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峇基早前透露,尽管莫哈末阿德兰身在海外,但仍过着奢华生活。他被发现多次前往中东国家旅游,也曾赴泰国打高尔夫、参观射击场。

阿末库赛里指出,反贪会已冻结莫哈末阿德兰在大马境内的所有资产,并正在与国际执法单位合作,追查及冻结他在海外的财产。

他补充说,这起案件凸显了跨国反贪行动的法律局限,未来或需通过国际司法互助或签署双边引渡协议,才能让我国当局对“境外庇护与洗钱行为”采取更有效的执法行动。

上一则新闻影后坦言左耳听力衰退 疑与家族遗传有关
下一侧新闻安华与特朗普齐见证 泰柬签署协议正式结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