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诗华日报》报道砂拉越商用车辆注册局宣布,所有在限速装置(SLD)首阶段规定下的商用车辆,在申请或更新商用执照时必须提交限速装置安装认证,以证明已遵守规定。对于因技术问题或缺乏合格机构而暂时无法安装的车辆,将获发为期1年、附带条件的执照,业者必须在下次更新执照前完成安装,以确保最终全面遵守限速规定。
注册局主席江峰年表示,自2025年10月1日起,所有商用车辆必须安装限速装置,此举旨在防止重型车辆和商用车超速行驶,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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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目前首阶段规定适用于2015年10月1日之后生产的长途巴士及总重量超过3500公斤的货车;2026年1月1日起,将扩大到2015年1月1日之前生产的商用车辆。安装限速装置后,重型车辆最高时速将被限制在每小时90公里,以确保安全行驶。
江峰年补充,考虑到部分业者暂时无法安装限速装置,局方将发放为期1年的附条件执照,给予业者时间逐步配合。他强调,注册局将与砂陆路交通局及其他执法单位密切合作,兼顾道路安全与业者营运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