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诗华日报》报道一名62岁男子因醉后情绪失控,恫言要杀害两名亲生女儿,24日早在古晋推事庭被判处12个月监禁。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506条文第2款(刑事恐吓)下被控,并在认罪后由法官宣判刑罚。根据该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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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于10月20日晚上约10时18分,地点位于石角适价房屋区一所民宅。案情指出,当时被告醉醺醺回家后情绪激动,不但大声咆哮,还把家中物品丢出屋外,并用力摔门,引发家中恐慌。
他31岁与28岁的两名女儿被父亲的暴怒举动吓坏,急忙躲进房间避难。随后,她们听到父亲在屋外高喊:“你们都要死!”两人趁机逃出屋子报警。
警方接报后赶抵现场,并逮捕了这名男子。
案件由副检察司蔡凯盛负责提控,被告则无律师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