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房屋仲裁庭今日审理5宗购屋延迟交屋案件,其中3宗裁决发展商须共支付10万1069令吉81仙作为赔偿。其余2宗案件将择日再审。

案件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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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一:买主2020年购入诗巫西端双层中间排屋,屋价39万8000令吉,发展商未按期交屋,仲裁庭判赔2万8285令吉20仙。
  • 案件二:买主夫妇2013年购入西端双层角落排屋,屋价38万8000令吉,发展商延迟交付,仲裁庭判赔4万9393令吉97仙。
  • 案件三:买主2020年购入西端单层角落排屋,屋价31万令吉,入伙准证于2025年2月13日发出,但发展商延至2月21日交屋,仲裁庭判赔2万3390令吉64仙。

仲裁庭强调,发展商必须遵守买卖合同,准时交付房屋,保障购屋者权益,避免因延迟交屋或施工问题引发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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