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诗华日报》报道古晋一名47岁男子莫哈末里扎因不满妻子拒绝给钱供养他与前妻的4名子女,一气之下对现任妻子施暴,今日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监禁11个月,刑期从今日起算。
案发于10月15日晚7时左右,地点位于甘榜三马连峇都住宅。事发时,双方因争执发生口角,被告先在屋内掌掴妻子面部,随后将其带至小姑家门口继续施暴,包括掐脖、掌掴、拳打面部及猛拉右手臂,导致女方嘴唇、颈部、下巴及右臂出现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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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事件起因是被告向妻子索要金钱,以承担他与前妻4名孩子的生活开销,但妻子因自身债务及家庭开支拒绝提供,引发争执。
被告触犯刑事法典323条文(故意伤害罪),以及因与受害者为夫妻关系,依据刑事法典326A条文加重处罚。事发后,受害者报案,警方于10月16日逮捕被告。
此案由副检察司蔡凯盛主控,被告未聘请律师。

